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是中国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近日,文化部部长雒树刚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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